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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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教学会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30周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学会第八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以及从事高等教育30年、在高教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表彰。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1、优秀科研成果应能反映高教改革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的重要成就,解决高教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成果可包括有重要影响的论文、有明确主题的文集,高水平专著,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公认的评价标准及重大文件起草等。

    3、申报科研成果完成时间应为最近4年,具体为2009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已获国家部委级以上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4、本次评选拟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提名奖数量另设。

    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评选

    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0年、在高教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学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社会公德,恪守学术道德。

    2、1982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从事高教研究、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成绩显著,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高教有关研究领域有重要学术贡献,有相当数量较高水平代表作、专著、论文、文集等,在学术界有较好声誉。

    4、参与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研究咨询,并有被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参与国家或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起草并发挥关键作用,在高教战线有一定影响。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优秀科研成果需填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8份)(附件1)和《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申报成果原件1份。

    2、申报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0年、在高教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学者需填写《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表》(一式8份)(附件3)和《重要贡献学者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交3项反映本人水平和贡献的标志性成果原件1份。

    3、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21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提交《申报表》、《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蒋冰 电话:82519434。

    四、其它说明

    1、按省高教学会文件要求,我校将从申报的优秀科研成果中,择优遴选5项成果,上报省高教学会。

    2、上报省高教学会的成果原件,将做为学会学术资料留存,不予退回。

    3、按省高教学会文件要求,每项收取评审费100元。

    4、其它申报具体事宜可参见《关于评选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附件5)

    附件:

    1、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2、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

    3、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表

    4、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汇总表

    5、关于评选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


    附 件: 附件1 成果申报表.doc;附件2 成果汇总表.doc;附件3 突出贡献学者推荐表.doc;附件4 突出贡献学者推荐汇总表.doc;附件5 中国高教学会通知.doc;高教所文件2012-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