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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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劳动节)为法定节日,放假一天;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二、本科生4月30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月1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月2日进行,5月2日(星期一)的全部教学活动停止,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三、研究生4月30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月1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月2日进行,5月2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所缺课程由院系安排补上。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