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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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学校:开展“情系玉树、奉献爱心”救灾捐款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3|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工会: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已经造成2183人遇难,失踪84人,受伤12135人,其中重伤1434人,地震给灾区的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十分严重。

    为了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灾区人民献上一片爱心,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情系玉树、奉献爱心”救灾捐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牵头部门

    校工会

    二、捐款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捐款时间及地点

    1.捐款时间: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28日。

    2.捐款地点:各部门工会指定地点。

    四、组织程序

    1.校工会通过学校网站、电子屏、条幅等形式做好救灾捐款的宣传工作,营造心系灾情,援助灾区的良好氛围。

    2.捐款活动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开展,各部门工会要在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捐款。各部门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捐款工作,并认真填写《青海玉树救灾捐款登记表》。

    3.捐款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工会对捐款情况进行统计,4月28日11:00前将捐款及填写好的《青海玉树救灾捐款登记表》送交校工会,校工会将捐款信息汇总后于4月28日17:00前在学校主页办公系统中公开各单位捐款情况,同时按相关规定将捐款及时汇往灾区。

    4.离退休教职工可在离退休处组织下进行捐款,学校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党委组织下进行捐款。

    5.校工会值班电话82519795,联系人:吴丹。校监察处、纪委办电话82519612。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动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此次救灾捐款活动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广大教工党员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党员干部踊跃参与捐助活动,以实际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2.精心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优势,迅速组织捐助。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过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各部门工会要认真做好各项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务求实效。捐助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自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外语系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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